1、缴纳方式有两种,分别为个人缴纳和政府补贴。
2、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实施办法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由参保者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3、政府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
4、选择500元及以上个人缴费的,省级政府缴费补贴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5、县级财政对实际参保缴费城乡居民按最低档次缴费100—4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0元,对选择缴费档次500—1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5元,选择缴费档次1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20元,选择缴费档次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25元,鼓励其多缴费。
6、对城乡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本人不缴费,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个人缴费70元,县级财政为其每人每年代缴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