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逃逸致使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逃逸人承担全部责任;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属于意外事故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