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计划单列市出现在80年代,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到1993年,共先后设立计划单列市16个: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重庆市、西安市,之后由国务院撤销。我国目前的计划单列市有5个,分别是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