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导裁判:应落于端线外1-2米处,保持宽广的视角,一般情况下应在罚球线梯形线与端线的两交点之间移动,为了找到更好的观察角度,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越出此范围,他应根据球的位置决定自己所处的位置,从而发动裁判员们的轮转, 正常的攻守转换时,他成为新的追踪裁判。
2、追踪裁判:一般情况下,他在有球一侧的28英尺线附近移动,通常与前导裁判在一侧,当中央裁判移动换位后,他移动到同侧中央裁判的位置上,正常的攻守转换时,他成为新的前导裁判。
3、中央裁判:通常在无球区,移动,范围在罚球线延长线与罚球区弧顶之间,始终是罚球的执行者,正常攻守转换时仍为中央裁判。
4、概括来说,正常攻守转换时,三位裁判员的换位原则是:追踪裁判换位成前导裁判、中央裁判不换位、前导裁判换位成追踪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