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进销差价科目即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适用于超市型企业。
所谓商品进销差价是指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月销售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应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对于已按售价结转其成本的,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