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的记载从黄帝年代开始,到明朝崇祯十七年结束。
“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二十四史”共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