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社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2、考试科目 两门课程:《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其中《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运输、运输、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
3、报名条件 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