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