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本丢失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
2、带齐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
3、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
4、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