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结构问题:在“十二五”颁布实施首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五年规划的基础上,基本公共服务已经初步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服务水平与城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2、地区结构问题:劳动力和人口等公共服务的对象在向东部地区、城镇特别是大城市流动,但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依然在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倾斜,一方面新市民不能平等地享有流入地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流出地则出现了服务设施等资源的闲置浪费甚至是废弃;
3、人群结构问题:当前以常住人口为政策锚定人群的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着政策盲区,比如暂住人口,又如实际常住但不进行登记的人口,不能顺畅地享有所在地的公共服务;
4、供给主体结构问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各自的比较优势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通力协作的合作平台也不完善,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依然较为落后,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制约服务效率和效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