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