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首先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随后向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银行审查同意借款后,将与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一般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将给出答复。
2、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3、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4、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6、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