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拆了,地皮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不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具体拆迁多少金额就由当地拆迁政策所决定的。
老房子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第十六条: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所称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
所称非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房屋。
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补偿时按原房屋用途认定。
第十七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按照被拆迁人合法登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面积或经批准的宅基地审批表、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所载明的面积予以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