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辰
老年人过生日称为寿辰。本县习惯60岁称“耆”,70岁称“古稀”,80岁称“耋”,90岁称“耄”,100岁称“期颐”,夫妻同寿称“椿萱并茂”。在旧社会,富者每逢寿辰,特别是逢一的寿辰,如61、71、81则以上的寿辰,称为“大生日”,在其屋正厅设寿堂,老人坐在寿堂正中,让亲属戚友跪拜祝贺,并说“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之类的吉利话。土豪劣绅常以祝寿为名,广发寿帖,索取财物。贫者则一切从简。
建国后,对老年人过生日,特别是“大生日”还比较注重,一般人家都办些酒肉菜奉敬老人,经济富裕之家往往办几席酒招待亲朋戚友。参加祝寿者,则送生日蛋糕或其他礼物,以示祝贺。但拜寿的仪式习俗,已经消失。
丧礼
旧时初丧,讣告邻里,亲族戚友前往吊唁,馈送纸箔钱物、祭品挽联。治丧习俗,采用土葬。畜家衣裳棺榔,高停大葬;贫家板置席裹,笼锸载上而埋。出葬时,孝子手捧香碗、灵牌于灵柩后面,头戴麻冠,身穿孝衣,手持孝杖,腰系麻带,脚穿草鞋,亲族戚友则随柩送行,伴以鼓乐哀奏,并有祭祀台、牲仪台等,送往墓地。下葬后,做道场(俗称做斋),留灵牌置于家中敬奉。从死者亡日起,以7天计数,满7天为“头七”,直至七七四十九天为“完七”,其中男以“三七”最重,女以“五七”为大,有钱人家到三七、五七,多数做道场。孝子未完七忌剃头。一般守灵1年后,择黄道吉日做道场,让死者“归祖归宗”,名曰“除灵道场”,俗称“上台”。
建国后,移风易俗,对旧时丧葬习俗进行了改革。人死讣告,亲戚好友前往吊唁,赠送花圈。国家干部、职工逝世,由其工作单位送花圈,开追悼会,以表哀思。参加追悼会时,亲属头戴白巾,胸佩白花,其他到场悼念者臂戴黑纱,所属单位或政府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死者一定数量的安葬费和家属抚恤金,以资慰藉。城乡居民办丧事,一般也是简略从事。首先通知其亲友,备以棺木,祭以“三牲”,敬以花圈、挽幛,随后送葬。有的地方,丧事由“十友会”(专门办丧事的群众组织)办理。近年来,旧时丧葬习俗,在县内一些地方又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