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条等有约定管辖地的,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的,则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候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的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材料以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
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的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