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的时间始于1986年,由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正式公布。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区)。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南地区: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