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无禁止即为是对市场主体而言的。对法律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
2、在市场经济体系业已确立的今天,全面指导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为审批制寻找到了合法性,这实际上也为审批制所带来的种种腐败和抑制经济的行为创造了合法性。尽管可能防范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却必须付出昂贵的成本,并不能排除更大的结构性风险。
3、法无禁止即可为和‘法无授权即禁止没有建立起市场与权力的对等关系,权力可以越界而为。因此,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首先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也就意味着,需要建立明确的权力清单,并且照单行事。有了这样的行政习性,市场主体与权力之间,就能形成双赢式的共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