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企业原因造成员工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企业补缴。
2、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当然,如存档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补缴;被判刑、劳改、收监期间,不可补缴;你进入北京前,如是外地户籍,进入北京前不能补缴;如果是北京市户口从农业转到非农业,农转非之前不能补缴。
3、员工调动,社保关系转移不畅,造成社保中断,可以补缴。
4、员工试用期开始缴纳社保,社保应该是从试用期开始缴纳,试用期补缴要求企业补缴。
5、外地员工辞职空档期,无工作单位,如需补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