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自2013年第二季度起,全市将统一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7类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目前,市内三区受益群体达12765人。
2、灵活就业人员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补贴标准为自2013年二季度起,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全市统一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此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领取期限与原标准享受期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