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 记账凭证的书写应当清楚、规范。
3. 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4.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 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 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 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凭证应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会计人员,按业务发生 的顺序并按不同种类的记账凭证采用字号编号法连续编号。如果一笔经济 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含两张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6. 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7. 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 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画线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