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地面对世界,增强自我力量感。主动争取个人生存和追求个人幸福的基本权利,特别是通过劳动获得基本生活条件和个人幸福的权利。这种权利意识本身就是对自己负责也对社会负责的表现,因为这也是现代公民社会对个人素质的要求。
2、不要总是向上比较,适当向下比较,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不仇富,不欺贫。幸福感没有绝对的衡量标准,人们往往拿自己的现有情形与周围的人进行对比,在收入方面也是如此。
3、科学地认识物质财富与幸福的关系,金钱不是幸福的充分条件,钱本身买不来幸福。过高的物质生活目标不仅不会使人更幸福,反而使人更烦恼。
4、设置多样化多层次的生活目标,金钱是个人实现生活目标所需的条件或手段,如果把金钱本身作为追求的终极目标,将会很难得到幸福。
5、建构有利于幸福的价值观,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对于幸福的理解。对于有些人而言,幸福取决于物质享受、功名权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