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买方以该方式委托买入时,会以当时集中申报薄中卖方最优的价格作为买入申报价,通常为卖一的价格。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投资者以该方式进行委托,会以本方最优的价格作为投资者的申报价格。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6、股票买卖委托后,委托单会进入交易主机,交易主机会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撮合交易,整个交易及成交过程均由交易主机撮合完成,不存在任何人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