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设计院、土地局、规划局、环保局、招投标中心、消防住建部、建设厅、建工局、建设局设计院、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质检所。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9个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对应《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11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