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月收入是没有固定数值的,是按照人员类别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如下: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