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流管员是从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人员。职责如下:
1、做好流动人口的采集、登记及暂住证等证件的办理发放工作;
2、做好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治安责任书的签订和督促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治安责任和消防安全落实工作;
3、协助公安消防及乡镇(街道)开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采取强制措施,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对负责的工作区域,每月必须巡查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5、协助督促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上级政府部门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消防职责,督促整治火灾隐患;
6、对于采集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于当日内反馈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和重大消防隐患及计划生育怀孕,必须即时报告;
7、配合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8、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及考核工作;
9、完成其他上级交办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