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硕士3年,专业硕士2年。
山东大学法学院隶属于山东大学,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拥有一级博士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一级硕士点、法学试验班等项目。
山东大学法科教育复办自上世纪80年代。1980年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1981年开设法律本科专业。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以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为代表的一代奠基者,筚路蓝缕,呕心沥血,为法律系的初创和发展立下功劳。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梁慧星先生曾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他们铸就了山大法学学术的声誉。现任院长为优秀青年法学家沈伟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