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出让的宗地位置及面积,即坐落、四至、土地面积;
2、申请出让宗地的权属现状及地上物现状;
3、申请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包括文件依据及规划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
4、已取得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主要有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征地、划拨的文件等;
5、开发建设计划情况,包括投资总额、投资进度、计划开工竣工日期等;
6、申请建设项目的特殊情况;
7、申请出让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是否有需按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并明确划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用途等;
8、提出申请出让的请求以及申请人的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