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学生作为人的正常而合理的需要。要关怀学生的幸福, 满足学生作为一个人的正常而合理的需要, 尊重学生的人权即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这是贯彻教育的人道性原则的重要前提;
2、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现代教育必须把人当作人、当作主体来看待,反对一切蔑视人、只把人看作某种手段的说法和做法;
3、创造旨在培养人性的留有余地的学校生活;
4、有意识地培育学生的人道精神。教师具有人道精神,并且用人道精神对待学生,是培育学生人道精神的前提。但仅如此还不够,还要有意识、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人道主义教育,特别是要在各科教学中积极地创造性地渗透诸如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尊严和权利、热爱和敬畏自然以及责任感等方面的教育;
5、向学生提出严格而合理的要求。尊重学生并不意味着放任学生, 放任学生恰恰是对学生的另一种不尊重, 尊重必须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