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利民之本”是西汉时期刘安所写的,出自他的作品《淮南子·氾论训》。这句话是说治理国家有不变的法则,但最根本的是让人民获利。
原文: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未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
作者简介:刘安,西汉皇族,淮南王。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他是西汉的思想家、文学家,奉汉武帝之命所著《离骚体》是中国最早对屈原及其《离骚》作高度评价的著作。他曾招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编写《鸿烈》亦称《淮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