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是指确有实际公务需要出差,借此机会在出差的过程中进行旅游的行为。判断是否属于“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否使用公款。该违纪行为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侵犯的是职务廉洁性和财务管理制度,构成该行为要求借机旅游过程中使用的资金是公款,包括直接使用公款或事后报销旅游费用等情形。如果在公务差旅期间,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在经领导批准同意后自费参观旅游景点,则不应构成本违纪行为。
(二)是否影响执行公务。由于该违纪行为同时侵犯了机关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如果使用工作时间,影响执行公务,即使在此过程中未使用公款,也可能构成该违纪行为。实践中较多的情形是,有些党员干部有实际公务但不执行而是借机旅游,回单位后还正常报销了差旅费、住宿费等,这种行为隐蔽性较强,但危害性较大,应当认定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
(三)是否产生后果。如果在公务差旅期间,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自费参观旅游景点,但在此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纠纷,产生不良影响,则有可能构成违背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有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