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后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程序是由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归还本人的资料证明,到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一、本省市内换工作,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跨省市换工作,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