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3、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项目)征收的一种税。
5、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7、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8、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9、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10、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11、车船税:是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1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13、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14、耕地占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15、烟叶税:是对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16、关税:是以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7、船舶吨税:是对在中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籍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18、环境保护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