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1、暂定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乙级: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3、甲级: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业绩条件:
1、乙级: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2、甲级: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
可承揽业务:
1、暂定级: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乙级: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甲级: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