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房是异地搬迁扶贫后的房子:针对异地搬迁扶贫后留下的老房子而言,其一般拆除后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因为贫困户在搬迁后,一般会有新的宅基地,若是老房子还归属于贫困户,那一般是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的。
2、老房是闲置的空心房:针对农村长期闲置的空心房以及无主的房屋而言,其拆除后,一般是村集体将其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处理。
3、老房是需翻建的房屋:部分老房子是有主的,将其拆除是为了新建房屋,若是新建房屋申请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那么其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原主,可以将房屋进行翻建,但建造的房屋要符合固定。若是建房申请人是非农户口,那么其老房拆除后,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
4、老房是五保户的房子:若老房子是五保户的房子,主要是看其是分散供养还是集中供养的。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若是签订好了供养协议,一般是按照供养协议上的内容进行处理。若是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其宅基地一般也会被村集体收回。
5、老房是违规建筑:针对违规建筑的老房子而言,其本身就是不符合固定的,若是需要拆除,那么其拆除后的宅基地一般是被村集体收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