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军,指中国古时地方军政长官。语出《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二年》:罢山阳国督军,除其禁制。汉代曾设督军御史,三国时尚有,为监军之官。北洋军阀时期将地方的军政长官都督改称督军(如省督军),民国初省的最高军事长官。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时期省下的军事长官。辛亥革命时,各省行政军事长官多称都督。不久,另设民政长,都督专管军事。二次革命后,袁世凯都督为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务。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死后,改称督军。十一年(1922),黎元洪倡废督裁兵未成,遂改督军为督理某省军务善后事宜,简称督理。各省又有改称督办军务善后事宜者,简称督办。十三年(1924)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段祺瑞任用各省军事长官,均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之名,一般称为军务督办或督办。后直系吴佩孚再起,发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办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军阀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