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新股东持出资证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并且公司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2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