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印花税税率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百分之五。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权利转移书据,要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纳税时要出示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11条: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立据人万分之五贴花。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