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需要首先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人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培训7天后,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考驾照的人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人,则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需要提醒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未满24分的,只需参加一次学习,被扣分数即可清零。而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的,驾驶人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即参加实际路考,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此外,新交规还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记6分以上,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