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再次注册相关内容: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延续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