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户籍办出国旅游护照的地点是,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潜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公民可乘坐六路公交车到达潜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2、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