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场比赛应采用三局两胜制或五局三胜制或七局四胜制。
2、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3、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4、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5、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