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机动车辆燃料费、清洁用品和其他;
2、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3、业务招待费:是指为开展业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4、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一般设备以及省财政和主管部门规定,按有关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列入设备购置费开支的修购基金;
5、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费用支出,以及公房租金和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