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有住房买卖缴税的费用为: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义务所在地不同,可按照7%、5%、1%三档差别比例税率计算税金。
3、教育费(地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率分别为3%、1%。
4、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产权的买卖所立的书据,按书居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土地增值税,分别按30%、40%、5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6、个人所得税,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