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需要自住5年(含)以上,并购买政府持有的30%产权即可将廉租房变为商品房买卖。
2、廉租房买卖条件:廉租房自住达5年(含)以上、购买政府所持有的30%产权、只能买卖给拥有购买廉租房指标的人、购买人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廉租房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上山下乡返城知青、军队复员转业人员,以及原籍厦门的刑满释放人员不受时间限制。家庭成员在本市区域内都没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商品房、自建房和营业房等私有房产,且均未转让过自有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