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是一片神奇而美丽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奇妙的分布着圣洁的雪山,汹涌的大江,险峻的峡谷,清澈的湖泊,而且还有着古老的纳西族。丽江的美景孕育了纳西族文化,而纳西族的走婚也是丽江一道靓丽的风景。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神奇的走婚吧。
丽江泸沽湖边的纳西族的一支: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阿夏”是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阿夏”婚有两种形式,即阿夏异居婚与阿夏同居婚。阿夏异居婚也叫“走婚”,其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建立阿夏关系的男女双方,各自住在自己的母亲家生产生活,只是男方暮来晨往,仅在女方家过夜。
所生子女一律由女方抚养,其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男子与女方在生产、生活、财产上没有必然联系,男子无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可与子女经常往来。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阿夏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阿夏关系保持的时间因人而异,一般年轻时不大稳定,中年以后日趋固定,甚至保持终身,但无论保持多久,男女双方都各居母家。
任何一方不愿再保持关系,或女方闭门不纳,或男方不再登门,阿夏关系即可解除。另一种阿夏同居婚特点是男女双方各居一家,或是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这种婚姻同样以情为主,自愿结合,离散自由,双方一旦终止关系,各自回自己原来的家,其家庭成员都会欢迎她(他)回来,子女问题也由双方协商解决,不会引起双方的冲突。另外,摩梭人地区也有部分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
但有不少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绝大多数家庭为母系大家庭。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这种家庭的特点是家庭中男不娶妻、女不出嫁,无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关系,家庭权力分工形式为舅掌礼仪母掌财,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极少分家现象。家庭人口一般在20人左右。
走婚制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是以感情为基础,夜合晨离的一种婚姻礼俗。走婚制度是女性文化的标志。川、滇、藏交界的“大香格里拉”是著名的女性文化带,有着强大的女性文化传统。尽管川藏线的开通,淹没了大部分走婚文化,然而横断山脉里仍存留着孤岛:走婚制至今还部分保留在丽江泸沽湖的摩梭人、红河哈尼族的叶车人以及大香格里拉鲜水河峡谷的扎坝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