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依法成立;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表现为已经注册登记;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表现为注册资金;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表现为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表现为独立核算。不具备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则是非法人单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