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产权与商业房产的区别如下:
1、归属不同:
公建产权一般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归国家政府及全体业主所有。国家和地方规定,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规定开发商建造一套完整的房屋,要明确产权归属,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而商业房产的产权原则上归开发商。
2、范围不同:
公建产权房包括配套中小学校,配套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配套防空地下室等。商业房产一般指住宅区。就建筑性质而言,商业房产不属于城市规划管理界定的配套公建的范畴,但由于开发商往往把不同类型的公建产权房集中在会所修建,于是会所往往又与公建产权联系在一起。
3、产权不同:
公建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商业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是按栋进行的,其产权属于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