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特殊性质的房屋;
2、所有权有纠纷的;
3、限制权利的房子;
4、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
5、房屋还在租赁期;
6、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规定,以下房产无法出售: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