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指酒量大的文士或名臣。
出处:《新唐书·王绩传》:以前官待诏门下省,故事,官给酒三升。或问:待诏何乐邪?答曰:良酝可恋耳。侍中陈叔达闻之,日给一斗,时称斗酒学士。
结构:偏正式。
用法:作宾语,指酒量大的文士或官员的称谓。
近义词:斗酒百篇。
例句:他曾有斗酒学士的美名。
典故:
王绩,生于隋末唐初,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写过许多五律、五绝,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他以好喝酒出名,自称一天可以喝五斗,而不及乱,所以取号五斗先生。
王绩不只是学富五斗,才高五斗,而且是酒量五斗。只要有人邀他喝酒,无贫无富,无贵无贱,一律奉陪,对酌为乐。他一生做的都是芝麻大的小官,每次他谋职也好,辞官也好,都不是为了名,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