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税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以及契税四个方面。
1、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